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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金斯为创意经济发“货币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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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档案:约翰。霍金斯,国际创意产业著名专家,版权研究领军人物,知识产权宪章负责人。 1985年-1990年他担任国际通讯协会执行董事,该组织是全球唯一的通讯技术和政策智囊团体。后来,霍金斯为30多个国家的媒体和协会提供咨询,如包括中国中央电视台,美国广播公司、时代华纳、BBC、IBM、日本广播协会、新闻集团等。 目前,他是Equator集团、电视投资公司及其他公司负责人,还是林肯大学访问学者。他著有《创意经济》等著作,被誉为创意产业之父。 这是一组被反复引用的数据:全世界创意经济每天创造220亿美元,并以5%的速度递增。 英国最早提倡创意产业,2001年英国创意产业的产值达到1125亿英镑,占GDP的5%,超过任何制造业对GDP的贡献;同年,在美国,仅创意产业中的核心版权一块,就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5.24%.“资本时代已经过去,创意时代已经到来”,这句口号已经成为名言。 创意产业的发展有如万马奔腾,在创意经济中,创意是灵魂,套上知识产权的外包装,就变成了流通的“货币”。时值2005年上海国际创意产业活动周举行,笔者昨天在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上,见到了约翰。霍金斯,并在会后与他进行了交流。如果知识产权是创意经济中的“货币”,那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人就是发“货币”的人。霍金斯圆形的眼镜,透出精明,但坚毅的目光,似乎暗示着保护知识产权之路还很漫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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